二零零二年元旦,李坤与吴金成、刘剑宗李坤儿子李鑫华在茂名市区悬挂大法真相条幅、横幅。第二天半夜两三点, 茂名市公安局、茂南分局、茂港分局共几十人,在茂南分局彭剑科长的带队下,包围了他们租住在茂名新坡商业城三街的出租屋,围住出租屋,又敲又拍,然后用铁棍撬开门,警察冲上二楼,抢走他们的台式电脑一台,彩墨打印机(佳能、爱普生)两台、联想多功能打印传真扫描一体机一台、以及装订印刷工具(铡刀等)一套 、大法资料一批,手机两台、Call两台等财物,并从李坤身上抢去二千四百九十元现金、从吴金成身上抢去一千一百八十元现金。参与迫害者有:陈力、梁伟彬、柯家豪、苏同佳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