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天水市秦州区法院二零一四年九月二十五日对李翠芳等十名法轮功学员非法判刑,受迫害法轮功学员上诉到天水市中级法院。
李翠芳被非法判刑四年零六个月。朱开红被判非法管制二年。马晓娟被非法判刑两年零六个月缓刑四年。王民兵被非法判刑三年零六个月。乔文成被非法判刑三年。张志明被非法判刑四年。唐琼被非法判刑四年。李义奎被非法判刑四年。肖彦红被非法判刑四年。
甘肃省天水市秦州区检察院:
代理公诉人天水市秦州区检察院彭涛。非法起诉书编号:天秦检公诉刑诉(2014)82号。
甘肃省天水市秦州区法院:
审判长魏素梅,代理审判员陈刚,陪审员张泽喜,书记员王华。非法判决书编号:2014天秦刑初字第2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