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8,106
编号:
E000088375
中文姓名:
曹江
姓名拼音:
Cao Jiang
性别:
性别待查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名称:
江阳区国安大队
工作单位地址:
近照:
家庭住址:
迫害事实:
江阳区国保大队副大队长。

二零一四年四月二十二日,赵荣桂再次被绑架、非法关押。赵荣桂所在的社区是泸州市江阳区纪念标社区,该社区群公办的一名工作人员张瑞红,是原长液厂失业人员,由她一手经办,搞黑材料上报迫害赵荣桂。把赵荣桂推进监狱,非法关押,诬判,她是第一个该承担责任的人。她的丈夫曹江,是江阳区国保大队的副大队长,迫害赵荣桂的办案人。俩口子都在迫害法轮功的一条线上,一上一下伙同犯罪。

二零一五年一月六日,四川泸州江阳区法院在纳溪看守所内对高贤英、罗玲蓉两名法轮功学员非法庭审。开庭前,江阳区国保大队副大队长曹江带领江阳区检察院刘勇闯进高贤英家送起诉书。高贤英拒绝签字,也不要家人代签。她告诉家人:这是迫害,是整人的,签不得。曹江对高贤英的儿子说:“没什么事。案子由公安交检察院了。缓刑。不收监。走走形式。九点开庭,你妈不方便,不去都行,你去签个字就行了。我都谈好了,几下就拿下来。”

二零一六年三月十七日法轮功学员罗水珍被泸州市江阳区国保警察绑架,非法关入纳溪看守所。责任人:泸州市江阳区国保大队:警察乔建华、曹江。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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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泸州法院在看守所庭审俩老人 不准自辩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5/1/25/四川泸州法院在看守所庭审俩老人-不准自辩-303627.html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4/11/4/好医生在看守所被偷偷庭审(图)-299881.html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