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二零一一年一月十三日,巴中市江北开发区公安分局副局长杨永明和国保大队长文勇带领一伙警察同时绑架法轮功学员彭桦英、岳映聪(女,退休教师,当时六十二岁)、刘映坤(男,年约六十余岁)、付安珍(女,年约七十余岁),并非法抄家。
彭桦英二零一二年再次被非法关押在看守所。
二零一四年九月,彭华英向中央巡视组反应遭受无辜迫害的情况。巡视组转给了地方,不但没有解决任何问题,反而遭到陈永明(巴州区司法局长)、蒲升元(巴州区法院审判员)的加重迫害,将彭桦英女士押送到成都龙泉驿女子监狱关押。
二零一四年十一月六日,彭父和委托律师一道前往巴中市看守所、巴中市检察院、巴州区法院了解情况,受到巴州区法院蒲升元等的无理阻挠与非难,并令法警暴力推拉律师。十一月九日、十一月十一日、十一 月十六日,彭父与律师对巴州区法院和相关单位的执法人员的这种知法犯法、绚私枉法的不法行为向巴中市中级法院提出上诉及刑事反控状。但时至今日已近两月,上诉案件如石沉大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