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从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迫害法轮功以来,四川南充市顺庆区法院、检察院、公安局,以及政法委、610等机构人员参与了对法轮功学员的残酷迫害。
顺庆区法院有大量人员也成了迫害法轮功的打手,大约从二零零三年起担任顺庆区法院副院长的张少龙就是其中最为卖力的一人。
十多年来顺庆区法院非法判刑一览:
二零零一年,非法判刑1人:祝仁芳(三年)
二零零二年,非法判刑2人:韩光荣(4年)、李建侯(3年)
二零零三年,非法判刑3人:李蓉(4年)、林凤(3年)、张清芬(4年)
二零零四年,非法判刑4人:李孝芳(3年)、欧全斌(3年)、
王燕(4年)、刘国琼(4年6个月)
二零零五年,非法判刑2人:钟国尧(3年)、何素珍(3年)
二零零六年,非法判刑1人: 赵玉梅(3年)
二零零七年,非法判刑2人:岳文华(1年,监外执行)、高志君(3年)
二零一零年,非法判刑2人:徐盛兰(4年)、何素珍(5年)
二零一一年,非法判刑2人:王红梅、陈平
二零一二年,非法判刑1人:赵德琼(3年)
二零一四年,非法判刑1人:高志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