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轮功学员李冬青被非法关押在原四监区,那里非常邪恶,狱警将她和其他人长期隔离开,除了对她进行专门迫害的几个恶人之外,不许她和别人说话,又不让接触别人,他们就可以随便的给她造谣,说她精神不正常等。
李冬青的家人给她存了一些钱,可是队长不准她支配。狱警赵秀梅(小队长)指使犯人做假帐。在李冬青的账面上几乎每天都有支出,订饭订菜等,可是李冬青却得不到。就连牙膏也没有,用洗衣皂刷牙。狱警指使管钱财和食物的犯人控制不给她饭吃,四、五天才能吃一顿饭,一个月才能吃上几顿饭。在这样的情况下,诈骗犯王茵和郝丽华等人用一根线吊上一张饼,在李冬青面前晃来晃去,戏弄她。
李冬青遭受毒打是家常便饭。每次打她都是在一个单独的屋子里,不在众人面前进行。在狱警的唆使下,犯人李桂兰(大连人)、于小荣(北镇人)江丽(沈阳人)等,为了不让她喊,用胶带把嘴封住,然后再用胶带将胳膊和身体缠在一起,让她动不了,然后拳打脚踢。这种刑罚她们叫做“暴雨梨花针”。有时就用女人用过的卫生巾或拖鞋把李冬青的嘴堵上,诈骗犯王茵和吴杰,以及安小平、杀人犯王平经常殴打她,用笤帚把、木棍打,还恶毒的捅她的阴部。
直接迫害李冬青的绝大多数都是犯人,但是他们是被狱警指使的。
参与迫害的狱警:徐中华(监区长)、马秀艳、李春芳、赵秀梅。
参与迫害李冬青的犯人:吴杰(大连人,此人已遭恶报得了脑癌)、安小平、杀人犯于小荣(北镇人)、诈骗犯郝丽华、诈骗犯王茵、诈骗犯李桂兰、杀人犯王平(大连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