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一五年三月十六日下午,广东省揭西县法院第二法庭非法庭审法轮功学员李美虹。本次为李美虹作无罪辩护的律师是广东安仁律师事务所的刘正清。审判长是欧阳丽萍,审判员是张本真,书记员邹立,公诉人原来起诉书写的是徐小芳,开庭前换成一名男子。
值得留意的是,本次的审判长便是刘少鹏冤案的审判员欧阳丽萍,而审判员却是刘少鹏冤案的审判长张本真。这种反串式的表演令人一看便知是在耍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