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二零一五年五月三十一日,法轮功学员杨淑华的家属发现她已经多日去向不明,下午三点去回澜派出所报案。派出所警察问杨淑华是不是出外打工去了,各种询问之后,又到处指使家属自己去想办法。家属说是来报案的,要求立人口失踪案。警察说案子不是想立就能立的。
六月一日上午,家属又找回澜派出所,有一警察说杨淑华转到看守所了,转成刑事拘留了,是皂角派出所和国保大队还有“610”办的案。家属又到皂角派出所,皂角派出所的所长张云说:“有条条款款,到了时间要通知你们。”“你们不要去东找西找了,该判刑就判刑。”“案子是和国保大队一起办的。”
家属经过多次周折,才得知杨淑华被警察绑架、非法关在拘留所,后又转到看守所。期间没有得到任何通知。
二零一七年九月十五日上午,来了很多警察在楼下商议了很久,大部份人离去了,留下一辆警车几个警察守在单元门口。周玉宝一家向小区大门走去,他们叫来了回澜镇派出所的张云教导员,张叫周玉宝到所里去,周不配合,张又叫来两个警察,几个警察强行将周劫持到派出所,周的妻儿制止他们的违法行为。
周玉宝的妻子在调解室外给其他警察讲真相,十五日下午六点周玉宝一家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