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775
编号:
E000090168
中文姓名:
张利君
姓名拼音:
Zhang Lijun
性别:
性别待查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名称:
顺庆区检察院
工作单位地址:
近照:
家庭住址:
迫害事实:
顺庆区检察院的起诉科科长。

二零一五年二月二日,南充市顺庆区法院非法庭审张林悦,欲从购买神韵演出票为名构陷冤判,张林悦的律师对此递交了“关于购买神韵演出票不违法,要求撤销对张林悦起诉”的意见书,并且在二月二日的庭审中对此进行了有理有据的无罪辩护。王瑞江宣布休庭。

在休庭的几个月时间内,南充市610、顺庆区检察院、法院罗织罪名,于二零一五年六月十五日非法冤判法轮功学员张林悦三年徒刑。

二零一五年六月十五日上午,四川南充市顺庆区法院非法庭审,捏造“串联、开会、传播法轮功资料”的所谓罪名,将原本以“购买到香港观看神韵演出票”为名构陷遭绑架关押的法轮功学员张林悦冤判了三年徒刑。张林悦当庭表示要求上诉。

庭审的所谓“法官”王瑞江,捏造“案件”的公诉人是顺庆区检察院的起诉科科长张利君。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15/6/17/检察院法院制造冤案-南充市前政协委员被判三年-311022.html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