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零零年六月二十一日,周玉珍因参加集体炼功被绑架,关押在管道局经警大队两天一宿。放回不久,单位厂长陈福红怕影响了自己的身名利益,于二零零零年七月三日公布了开除厂籍,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并将此决定印了二十八份,抄报局610、人事处,抄送公司领导、各部室、金光道居委会、新开路派出所等。当时同事们都非常同情周玉珍。
周玉珍在二零零零年上班期间,一天她们单位领导陈福红把开发区管委会的人弄来了八、九个,把周玉珍叫到办公室。陈福红象审犯人一样。"杀人放火不管,就不许炼法轮功!”他们让周玉珍表态放弃修炼法轮功。周玉珍坚决抵制并给他们讲真相,他们不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