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一五年七月八日上午,吴厚玉女士被龙马潭区胡市镇派出所绑架,而后被龙马潭区公安分局行政处罚,遭非法拘留十五日。
期间,吴厚玉的亲属到龙马潭区公安分局找到法制科科长苏主任要求放人,苏主任说不能提前放人。”吴厚玉的亲属就问:炼法轮功究竟违反了哪条法律法规?苏主任不正面回答这个问题,回避说:我们“不探讨”这些。这个所谓的“不探讨”究竟意味着什么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