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814
编号:
E000091525
中文姓名:
刘志祥
姓名拼音:
Liu Zhixiang
性别:
性别待查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名称:
新津县永商镇派出所
工作单位地址:
近照:
家庭住址:
迫害事实:
新津县永商乡派出所警察。

2015年9月8日,四川省新津县永商乡望江春生产队队长通知法轮功学员刘志群9日去村长办公室一趟,妇女主任找她有事。

9日上午9点,刘志群到该村办公室,见该乡派出所警察刘志祥与另外一警察及乡政府一人,共3人。他们问刘志群是否告了江泽民?刘志群说:“是的告了。江泽民迫害法轮功。”他们就污蔑法轮功,乱说。刘志群就讲真相,说:“在2006年6月,一帮警察【包括协警】,政府综治办某某到我家强行没收我的身份证,搜走大法书籍10多本,及真相资料,还敲诈3千4百元。”最后,他们问刘志群有什么要求?刘志群说:“1,还李洪志师父的清白;2,给我们一个合法的修炼环境;3,还我的大法书籍;还敲诈的3千4百元钱。”

谈话的经过他们都作了笔录,要求刘志群签字,按手印。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四川省成都市新津县永商乡政府、派出所骚扰诉江的法轮功学员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5/10/4/二零一五年十月四日大陆综合消息-317047.html#15103234258-16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