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814
编号:
E000091667
中文姓名:
骆帮德
姓名拼音:
Luo Bangde
性别: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名称:
古蔺县公安局
工作单位地址:
周 权 古蔺县公安局局长 电话:13518386333
胡金波 古蔺县公安局副局长 电话:13982785020;
刘旭红 古蔺县公安局书记 电话:13518385881
兰新波 国保大队长 电话:13980245569
张显文 国保副大队长 电话:13882759515

钟科  局长    办7203366      手机 13708288749
赖旭刚 政委     7203399        13708285719
罗永超 副局长     7200299        13808288655
付旭  副局长     7211518        13568135308
袁勇坤 纪委书记    7296078        13518375169
邹强  大队长     7296001 宅7260699  13708282887
胡光伟 副大队                13079150198
周传杰 副大队                13982495500
杨泽君           宅7201433     13909085559
夏传国 (原“610”主任,现退休)
熊永松 (原太平派出所长,现调离)
陈云生 (原局长已调)手机 13909083602

近照:
家庭住址:
迫害事实:
古蔺公安局国保大队。

二零一五年五月十二日,法轮功学员周模珍,周模分和孔祥分,三人一同去古蔺镇小水片区庄元村四组讲真相救人时,被组干部李仲伦队长和村长何兵及村支书杨旋顶一伙恶人举报。

古蔺镇派出所和古蔺公安局国保大队骆帮德和古蔺镇派出所警察(一男一女)共三人,开车前往庄元村将三人抓送古蔺镇派出所进行非法审问。

二零一五年六月二十五日上午九时左右,古蔺镇法轮功学员周模珍给骆雪梅、骆春红去邮政局营业台寄诉讼江泽民控告状,被陈氏女值班员电话举报。古蔺镇派出所来二人把周骆等人劫持到派出所非法审问。周模珍问他们抓我们干甚么?他们说你们干的比杀人放火还大的事,周模珍说我们交诉讼江泽民控告信是合法的,现在全世界都控告他,你们还不清醒。他们说有人举报才抓的。一会儿国保大队骆帮德也来了。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9/3/28/四川古蔺县俩妇女遭习水县法院秘密判刑三年-384444.html
浙江宁波法轮功学员何小波、罗雪梅夫妇面临非法庭审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6/4/26/二零一六年四月二十六日大陆综合消息-327166.html#16425234511-66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15/7/5/四川省古蔺县法轮功学员近期遭迫害事实-311906.html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