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8,196
编号:
E000091698
中文姓名:
朱卫民
姓名拼音:
Zhu Weimin
性别: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名称:
毓璜顶派出所
工作单位地址:
烟台市公安局芝罘分局毓璜顶派出所:
烟台市芝罘区庆善街21号附6号(毓璜顶医院北,振华购物中心量贩南)邮编:264000
吴寿鹏 所长 0535-6685199 18660078685;13605357097
郭立新 民警0535-6255110 18660078839;13853517995
赵慧珏 教导员05356255110 18660078833;13863822339
姜新波 副所长0535-6255110 18660078275
赵翼军 副所长0535-6255110 18660078108
侯传文 副所长0535-6255110 18660078611 ;13853555680
贾绍刚 民警0535-6255110 18660078613
陈波 民警 0535-6255110 18660077536
赵洪亮 民警0535-6255110 18660078623
姜厚国 民警0535-6255110 18660078845
毕建浩 民警05356255110 18660078622
近照:
家庭住址:
迫害事实:
毓璜顶派出所的警察。

二零零零年一月二十六日晚八、九点钟,毓璜顶派出所一警察把孙玉华带到派出所非法关押了一夜。在孙玉华被非法关押期间,烟台警备区为了怕被牵连和毓璜顶派出所到家威胁孙玉华的丈夫说:你家必须保证她不再去北京上访,否则劳教三年,如果劳教的话,会影响你的工作、你家人的工作和家庭生活。并提出以精神病的名义将孙玉华送精神病院。

丈夫当时是烟台警备区副司令员,在江泽民的“株连”政策下,丈夫和小女儿在极度恐怖的精神压力下,通过亲戚联系到一家精神病院的副院长,编造了假病历,毓璜顶派出所的警察朱卫民和孙玉华的丈夫、小女儿以检查身体为由,将孙玉华骗到精神病院,以精神病的名义直接送进病房。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5/6/22/原烟台警备区副司令的妻子控告首恶江泽民-311238.html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