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8,351
编号:
E000092903
中文姓名:
周晓峰
姓名拼音:
Zhou Xiaofeng
性别:
性别待查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名称:
汝州市公安局
工作单位地址:
近照:
家庭住址:
汝州市公安局国保大队副大队长周晓峰 手机 15136967889(新上任)警号 033004
迫害事实:
汝州市公安局国保大队副大队长。

2015年11月16日上午,河南省汝州市公安局国保大队副大队长周晓峰,伙同另一副大队长刘松伟,到河南省汝州市植物保护检疫站何淑卿的办公室,说受国保大队队长程建阳的指派了解炼法轮功的情况,并弄个笔录让签字,何淑卿没签。他两人走时留个号码,让两点半给他们打电话。

下午,他两人又去何淑卿的工作单位,手里拿着何淑卿寄给高检、高法的控告江的副本,询问笔录,何淑卿问这信你们咋拿着?周说上面让叫证实是否本人写的。何淑卿说着不符合法律,没签字。周说回去给队长汇报了再找你。出去找到何淑卿的站长,说何淑卿写信告江了。以后再说。

2016年11月2日八点多,何淑卿在办公室坐着,程建阳、周晓峰、司机和一个女警察到办公室气势汹汹的说让她去公安局一趟,被她拒绝,四人把何淑卿连拉带抬抬到警车上,并说是陈信周打电话举报(陈信周是检疫站单位原农业科科长,现农业局总农艺师)。

2016年11月3日,不法人员不出示任何证件到何淑卿单位办公室抢走《转法轮》书一本,到家里没有搜出任何东西。周晓峰、和一个姓闫的到看守所非法提审,何淑卿不配合、也没有签字。

2016年12月中旬,汝州市农业局纪检组长郑志强,人事科长李红义、副科长董鹏利在公安局国保科副大队长周晓峰带领下到看守所调笔录,何淑卿拒绝回答签字,人事科长李红义说准备开除她工作。周晓峰在笔录上签字所谓「证明」何淑卿炼法轮功。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17/9/17/河南汝州市何淑卿因诉江遭迫害经历-353815.html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5/11/18/二零一五年十一月十八日大陆综合消息(二)-319316.html#151117233116-41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