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一五年十一月十日,法轮功学员潘水财因诉江被潢溪镇派出所绑架到余江县看守所迫害,至今已近三个月。参与迫害潘水财的人员:余江县国保大队长曾书传、国保副大队长陈海峰、潢溪镇派出所所长邹小初、丁山村委书记潘海里。
二零一九年四月二十三日上午八点,年过七旬的鹰潭市法轮功学员刘应芳陪同潘水财的妻子,来到余江县公安局国保大队要人。
她们刚到公安局大厅内,就迎面碰上了余江国保副大队长陈海峰,潘水财的妻子便上前,请求陈海峰放人,陈海峰态度强硬,并大声诬蔑潘水财修炼法轮功给别人劝三退是犯罪。刘应芳便说了一句:法轮功是一种信仰。
陈海峰脸色大变,质问刘应芳:你是炼法轮功的?你叫什么名字,从哪里来。刘海峰便叫他们强行绑架了刘应芳,将刘应芳抬进了公安局里面一个写着声像监控区的房间里。里面有床,有被子,更多的是摄像头。刘应芳不想让摄像头摄到,便躺在地上,并大声指责这些警察的犯罪行为。这时,公安局局长也来了,问明了原由,也略觉不妥,便和国保队长离开了。
于中午11点半平安回到了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