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8,196
编号:
E000094108
中文姓名:
毕大军
姓名拼音:
Bi Dajun
性别:
职务职称:
指导员
工作单位名称:
滦南县公安局
工作单位地址:
大队长(政保科科长):毕大军:13832984661,此人自2005年开始迫害法轮功至今,主要负责迫害法轮功,所以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案件都有他。住址:公安局家属楼105栋7门501
妻子:梁丽梅 13131555614滦南县妇幼医院B超室。
近照:
家庭住址:
国保大队
1、大队长(政保科科长):潘学勇 4281819(宅电) 手机:13832982528
2、国保大队指导员(政保科):毕大军:13832984661 自2005年开始迫害法轮功至今,主要负责迫害法轮功,所以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案件都有他。
迫害事实:
滦南县公安局国保大队。

二零一六年国保大队大队长潘学勇骚扰职校的两名诉江老师,受到俩人的正念抵制。国保大队指导员毕大军,骚扰诉江民众家人,并胁迫在职家属强制大法学员签字,受骚扰两人。共骚扰四人。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唐山市滦南县法轮功学员因诉江被迫害情况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6/4/6/唐山市滦南县法轮功学员因诉江被迫害情况-326306.html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