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一六年四月十八日,礼义镇平川村法轮功学员赵贵香等四人因诉江,再一次遭到陵川县公安局及礼义派出所的绑架,并被非法关押在陵川县拘留所。其中,李喜风、王秀兰、李爱风被非法拘留十天,赵贵香被非法拘留十五天,现均已回到家中。
早在二零一六年一月二十日,陵川县公安局及礼义派出所就以诉江为借口,已对赵贵香等人非法抄家,并抢走打印机、电脑、大法书籍等许多物品,然后绑架她们至礼义派出所进行了审讯、照相、强制验血、十指按手印、填表签字、洗脑、转化等迫害。
在整个迫害过程中,陵川县礼义派出所副所长王志民(男,约40岁)和陵川县拘留所副所长崔红星(男,50多岁)、平川村片警白冰(男,30多岁)对参与诉江的法轮功学员采取威胁、恐吓、辱骂、打耳光、铐在椅子上、不让上厕所等手段,甚至在非法审讯、打骂法轮功学员时,将学员的家人、孩子带到现场在旁边看着,幼小的孩子被惊吓得大声的哭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