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黑龙江省佳木斯桦南县法轮功学员杨运涛因诉江,桦南县法院定为4月5日上午9点,对杨运涛非法庭审。
4月4日,杨运涛给家人捎出信息,要求请律师做无罪辩护。因时间太仓促,亲友当晚与法院刑庭庭长车旭冉沟通,车旭冉当时的答复是:律师可以介入,但开庭时间照常。
根据此种情况,亲友急于与律师沟通,次日上午9点开庭,看守所、法院分别在8点、8点半上班。这样律师会见当事人、阅卷只有一个多小时的空间。亲友当机立断同时请两个律师,联系好后,律师根据各自路途,当晚和4月5日早8点前分别抵达桦南县。
4月5日8点,澜律师去看守所见当事人,接近9点,匆忙赶到法院,与此同时,桦南县法院法警也将法轮功学员杨运涛从看守所带到法院。
在法院有关人员正在筹备开庭之际,两位律师与他们沟通、力争要求延缓开庭时间。法院办案人赵东东(女)和另一人企图阻挡,坚持立即开庭,扬言:都报到省了,怎么能改呢?在两位律师的不懈努力争取下,刑庭庭长车旭冉说:这个事我可以决定,不用和任何人请示,应该给你们律师阅卷时间的权利,最后决定4月18开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