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715
编号:
E000095313
中文姓名:
钟崇涛
姓名拼音:
Zhong Chongtao
性别:
性别待查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名称:
新泰市公安局
工作单位地址:
副中队长:李同军,办538-7103061,13705485977(此案主要办案人)
局长:吴振吉538-7103001
政委:褚学13505388188,办538-7103002
副局长:杨德军、薛云斋
公安局610主任马彦(女)13605381212,办538-7103062,宅538-7103259
国保大队538-7103060,538-7103062
大队长:冯大勇13853813269,办538-7103065
副队长:牛某某13562836999
教导员:张涛,宅538-7078001、13805387285
国保一中队中队长:程兴国,办538-7103063
徐西忠13335195266
丁芮刚、钟丛涛

(于玲,冯大勇之妻,新泰市公安局车管所主任13853812579)

近照:
家庭住址:
新泰市公安局:
马彦(女),新泰市公安局「610」主任,13605381212,7103062(办公室) 7103259
冯大勇,新泰市公安局国保大队长,13853813269 7103065(办公室)
(于玲,冯大勇之妻,新泰市公安局车管所主任13853812579)
国保二中队警察 钟崇涛 13953855777
迫害事实:
新泰市国保大队恶警。

二零一五年一月九日,山东省新泰市公安局国保大队信息科员警李同军、钟崇涛和另外一人,在北公村治保主任李丙杰带领下,来到王娟家,逼迫她放弃修炼法轮功,遭到拒绝后,这些警察未出示任何证件就要搜家。

王娟要看他们证件时,只有钟兴涛出示了证件,证件名字却是丁芮刚。然后他们强行搜家,抢走所有的法轮大法书籍和真相数据,还有两台笔记本计算机(包括王娟儿子的一台)、喷墨一体机一台、刻录机一台、复印纸、DVD播放器一台和师父《大连讲法》录像带及三十多元真相币等等,价值近万元。王娟当时抱着外孙从家中走脱。当天,李同军要求王娟丈夫将大门上的「天赐洪福」金字匾额拆除,遭到拒绝。后来又到王娟家骚扰时再次无理要求拆除匾额,在第三次时威胁王娟丈夫再不拆除就将其带走,王娟丈夫被迫将匾额拆下。

二零一五年五月,新泰市国保大队副队长李同军等人多次到单位骚扰曹玉光,逼迫曹玉光签所谓的“悔过书”,遭到曹玉光、李琴多次拒绝之后恼羞成怒。5月10日,李同军、钟崇涛再次着便衣撬门闯进曹玉光家中,进门便将曹玉光踹倒并且重击曹玉光脸部。

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二十八日上午九点,在新泰市莲花山小区,国保大队警察李同军、钟崇涛伙同莲花山派出所杨姓副所长、警察王振江四人,胁迫小区物业人员拿着笔记本和笔骗开王娟租住的房屋门,未出示任何证件就强行搜家,抢走王娟的电子书、MP3、MP4播放器、护身符、控告江泽民的诉状副本一份、一千四百元人民币、笔记本计算机一台等等,价值五千元左右。随后将王娟和儿子绑架到莲花山派出所,非法审讯一上午,王娟不配合警察的任何要求。

当天下午一点,李同军、钟崇涛把王娟带到新泰市工业医院做体检:化验血、做心电图、透视、量血压。虽然王娟没有任何不适的感觉,但是各种检查都显示有问题。医生说血压高达170~240,关心的问王娟吃甚么药,王娟告诉他:我学法轮功十几年来从没用过药。医生很震惊。几经商量,最后让王娟家人拿五千元办取保候审一年。
第二天,国保警察打电话通知王娟到国保大队照相,她去了之后却又被审讯,最后要求按手印。后来每周一次,一连三个月。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山东省新泰市王娟面临非法开庭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17/1/15/山东省新泰市王娟面临非法开庭-340909.html
遭冤判十年 山东新泰市曹玉光、李琴夫妇上诉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6/7/18/遭冤判十年-山东新泰市曹玉光、李琴夫妇上诉-331506.html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