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784
编号:
E000095346
中文姓名:
杨佰河
姓名拼音:
Yang Baihe
性别:
性别待查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名称:
剑阁县法院
工作单位地址:
剑阁县法院:
地址:剑阁县剑门关大道16号 地址:剑阁县剑门关大道北段502号,邮编628300
电话:0839-5208409
院长陈东、副院长:伏大江、李东
主审法官: 剑阁县法院 杨佰河 (审监庭庭长): 18980152165
近照:
家庭住址:
剑阁县法院 杨佰河 (审监庭庭长): 18980152165
迫害事实:
剑阁县法院法官。

二零一六年七月五日,成都市法轮功学员雷燕华家属从律师处得知,雷燕华被非法判刑四年,勒索罚款四千,深感震惊。

七月十八日,雷燕华家属冒着暴风雨,从成都千里迢迢来到剑阁县法院,希望了解雷燕华案的情况并与承办法官沟通。在门卫拨通与法官杨佰河的电话后,家属被告知在门口等待,但一直未见杨法官出现,接近中午要下班时,家属不得不再次询问门卫,通过门卫拨通杨佰河的电话、并表示自己的身份后,杨法官却反问找他干什么。家属提出要拿雷燕华的判决书,杨佰河一口拒绝说不可能给你们。家属问为什么,自己是雷燕华的直系亲人,为何不能把判决书给他。杨佰河说,没有为什么,不能给就不能给。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6/7/22/访故友被判刑四年-成都老太上诉-331713.html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