迫害事实:
二零一六年七月茜草镇金沙社区主任谭雪梅与王姓书记等人骚扰一位老太太,胁迫老太太在一份文书上签字,说签了字以后就不找你了。第一次由老太太的女婿代签,第二次谭书记代签,本人盖手印。签的内容没有宣读,没给本人看,也没给家属看。
二零一六年七月二十号左右,金沙社区的一位法轮功学员听说社区干部到家里找了她好几次,她就到社区去问找她什么事。社区主任谭雪梅拿出一份A4纸打印的文档,说:这是你的“控告书”,签个字。这位法轮功学员说,你念给我听听。法轮功学员一听上面谈到什么“诉江受骗了”,与“法轮功决裂”等等,这“控告书”告的是谁呀?该法轮功学员一听事情不对,便态度坚决的告诉谭雪梅:这不是我写的。我们修“真善忍”,这个东西不真,我不签字。]
金沙社区主任谭雪梅等等追问某法轮功学员,去年五月有个诉江大潮,说你签了字?法轮功学员堂堂正正的告诉她,不但签了字,还写上了身份证号,连住址都写上去了。不是集体签名,各人的控告书都是自己去寄的,寄两封信四十元钱。
金沙社区又追问一名法轮功学员:诉江是谁叫你写的,哪里来的资料?该法轮功学员就告诉他们,江泽民迫害了法轮功就要告他,这是民众的心声。没人叫我写,是我自己发自内心要告他的,而且是真名实姓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