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8,373
编号:
E000095708
中文姓名:
周劲
姓名拼音:
性别:
性别待查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名称:
宣威市法院
工作单位地址:
近照:
家庭住址:
迫害事实:
云南省宣威市法院法官。

二零一六年八月二日上午,宣威市法院戒备森严,对法轮功学员赵菲琼进行非法审判。在法庭上的赵菲琼,因被无辜关押近八个月,人明显消瘦,但她语言清晰,充满力量:“我坚持真善忍,做一个好人,我无罪!”对此公诉人竟讽刺道:“那么你赡养了父母、抚养子女了吗?你尽到了做女儿、做母亲的责任吗?”赵菲琼回答:“我已经先后接连五次被拘留、被劳教、被判刑,这次是第六次,再遭抓捕迫害。因屡遭关押,我被你们强行剥夺了赡养父母抚养子女的权利!”

公诉人还企图以赵菲琼多次被刑事处罚而要求法庭从重处罚。辩护律师则指出,法轮功是教人向善的佛法,修炼法轮功坚持真善忍无罪,赵菲琼已经被无辜多次判刑,遭受了足够的苦难,这一次不能再延续过往的错误,应当立即无罪释放赵菲琼!

二零一六年八月十七日,宣威市法院无视事实,伙同公安局、检察院践踏法律,非法对法轮功学员赵菲琼(赵飞琼)女士判刑四年半。参与判决的法官有夏晓鹂、李波、周劲,公诉人有李惠芬、张国彦。

八月二十四日赵菲琼提起了上诉,她说,“我不怕坐牢,但我不应该坐牢!”

她在上诉状中写道:(一)我修炼法轮功,坚持真、善、忍,做好人无罪;(二)法轮功是传统中国佛法,以真、善、忍为准则,教人向善,他不是邪教;(三)我身上、家中的笔记本电脑、平板电脑、手机等物品是多年修炼法轮功积攒、保存下来的,个人学习修炼用品,这些物品不违法;(四)我已经有过多次被判刑劳教迫害经历,希望不要继续这次迫害,无罪释放我回家。

面对判决,赵菲琼仍然显得非常的淡定和慈悲,她相信正义与天理必将彰显。她在上诉状中写道,为什么无数的修炼者历尽苦难冤狱并没有屈服,法轮功弘传全球,因为法轮功是佛法修炼,是宇宙的理,无数的修炼者走的是一条最正的路。

八月二十四日,辩护律师黎雄兵到看守所会见赵菲琼,并辅助她完成了上诉。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6/9/6/“我不怕坐牢,但我不应该坐牢”(图)-334052.html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