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一九九九年「七二零」后至二零零零年四月,西峰区公安局先后绑架李瑞华四次,每次非法拘留少则半个月多则一个月,西峰区公安局南街派出所警察王仕连、金小霞、王真等人,每次均以责怪寇创金为甚么不管好妻子为由,将寇创金绑架到南街派出所非法关押一天或两天,并且每次都非法抄家。在这不到一年的时间内非法抄家将近二十次之多,抢去了很多私人财物。同时还以各种捏造的名目多次非法罚款,却又不给任何手续。在又一次要无理罚款且又不给手续时,寇创金拒绝不交,警察曹建峰、左百春就强行暂扣寇创金200元,说以后给手续,但至今未见任何字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