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8,253
编号:
E000095869
中文姓名:
曹四宠
姓名拼音:
Cao Sichong
性别:
性别待查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名称:
沙洋县法院
工作单位地址:
沙洋县法院主审此案的法官电话:18086289230
沙洋检察院办理此案件的人叫吴泽华(科长) 他办公室电话:07248568250

湖北省荆门市沙洋县法院 邮政编码 448200
主管此案件的沙洋法院刑庭的办公室电话:07248551943
沙洋县法院院长 汪明:13807261696办公室 0724-8551596
0724-8551944 0724-8558696
沙洋县法院现任领导
汪 明 党组书记、院长
王在军 党组副书记、副院长
袁超敏 党组成员、副院长
杨卫权 党组成员、副院长
姜 草 党组成员、副院长、纪检组长
付彦军 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
杨晓文 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张 兵 党组成员、办公室主任

近照:
家庭住址:
沙洋县法院电话:07248562000
迫害事实:
湖北沙洋法院审判长

2016年9月19日,湖北沙洋法院人员又来到荆门市送所谓“传票”,给荆门市法轮功学员付传英(女,70岁)、何时凤(女,70岁),并通过荆门石化维稳办(610)人员张金波通知法轮功学员张光杰(女,50岁左右)的家属,法轮功学员彭亚新(男,40岁左右)的家属和法轮功学员付传英、何时凤本人及各自的家属到场,法院人员告诉说2016年9月23日开庭搞庭审,目前还不太清楚沙洋法院和他们具体还谈了些什么。

这是沙洋法院第二次预谋的非法开庭,第一次是预谋2016年9月9号非法开庭,结果当天法院临时通知延期两个星期开庭。

此次非法庭审组成人员:审判长曹四宠;书记员李忠玉

近期(2017年3月),从湖北沙洋看守所出来的人说彭亚新在看守所数次绝食抗议非法超期关押。庭审大约一个月后,有家属询问审判长曹四宠案件进展,曹回复说案件整理完毕,已经上交给了上级。不久前,曹说庭审材料已经交给湖北省高院。亲友恳请相关人员依法释放彭亚新和张光杰回家。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7/3/17/湖北荆门市彭亚新和张光杰被非法关押一年-344378.html
湖北荆门市法轮功学员付传英、何时凤、张光杰、彭亚新面临非法开庭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6/9/21/二零一六年九月二十一日大陆综合消息-335312.html#16920223326-7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