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一五年八月二十七日,孙凤先依法控告江泽民再遭绑架、抄家、非法拘留十五天,并遭现工作单位非法开除。孙凤先从看守所回家后,到绑架她的松北区中源派出所要她被抢走的手机等物品,被副所长赵刚告知:涉案物品一律扣押。孙凤先被抢劫的物品,除了手机外,还有新买的近四千元的戴尔笔记本计算机,计算机机箱等家庭日常用品。孙凤先认为自己依法控告江泽民无罪,是派出所违法,经过多次去派出所索要,派出所将手机等部份物品归还,但笔记本计算机、计算机机箱等未归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