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9,046
编号:
E000096266
中文姓名:
白文丽
姓名拼音:
Bai Wenli
性别: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名称:
莱西市法院
工作单位地址:
莱西法院院长 殷延辉
法院刑事庭庭长 王焕先 宅电 0532-88477338 手机 13963929009
(注:法警王俊是王焕先的儿子,曾参与把法轮功学员在法院与看守所之间押送。)
法院刑事庭法官 张云庆 宅电 0532-88499633 手机 13583283278
法院刑事庭法官 胡乃杰 宅电 0532-88489385 手机 13706486408
法院刑事庭法官 张立荣 宅电 0532-88430699 手机 13806396953
近照:
家庭住址:
迫害事实:
莱西市法院法官。

二零一六年十月二十日上午,山东省莱西市法院在莱西看守所非法庭审平度市仁兆镇法轮功学员李仕海。

非法庭审前两天的十月十八日,法官白文丽给律师打电话说:“李仕海说不委托律师。”律师回答:“不可能,我手里有手续,有他给我的签字,有会见笔录。”白文丽要求律师开庭前让她看一看相关手续。

而当天旁听席上却坐满了公检法司及“610”人员,他们大多穿着便衣,一共有三十人左右。

非法庭审开始后,担任审判长的白文丽问李仕海:“张律师为你辩护,你同意不同意?”李仕海大声说:“同意!”

一开始,白文丽总是无故打断律师,律师严肃指出她的违法行为,并强调:“最高法院专门通知应该保证律师的辩护权,你不能无故打断我们。”在律师的据理力争下,接下来的辩护进行的比较顺利。

李仕海也为自己做了无罪辩护:“我发真相资料是合法的,就是让人明白法轮功是教人向善的。”审判长白文丽不让他说,李仕海义正词严的说:“我炼的就是法轮功,怎么不让我说?”在最后陈述时,李仕海说:“我不能不学法轮功,人一辈子学好不容易。”

非法庭审从九点开始,十点多钟宣布休庭。审判长白文丽声称不当庭宣判,以后有什么结果通知律师。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6/10/31/山东李仕海法庭发言-法轮功教人向善-337058.html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