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石桥检察院因“证据不足”,多次拒收构陷孙胜华的“案卷”,然而二零一六年十一月底,却在没有任何新证据的情况下,执意地把所谓的“案卷”上交到了大石桥市法院。检察院起诉科的王继宁科长和家属说:“我们给她报上去了,你愿意上哪告就上哪告吧!” 。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孙胜华的多个“办案人员”:姚学松、梁策、王继宁、李爱萍、曹光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