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8,196
编号:
E000096742
中文姓名:
曹光宇
姓名拼音:
Cao Guangyu
性别: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名称:
大石桥检察院
工作单位地址:
近照:
家庭住址:
迫害事实:
辽宁省营口市大石桥检察院恶人。

大石桥检察院因“证据不足”,多次拒收构陷孙胜华的“案卷”,然而二零一六年十一月底,却在没有任何新证据的情况下,执意地把所谓的“案卷”上交到了大石桥市法院。检察院起诉科的王继宁科长和家属说:“我们给她报上去了,你愿意上哪告就上哪告吧!” 。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孙胜华的多个“办案人员”:姚学松、梁策、王继宁、李爱萍、曹光宇等。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6/12/8/二零一六年十二月八日大陆综合消息-338659.html#16127231424-32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