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一六年八月十二日,德州市齐河县法院在没通知任何家人的情况下,偷偷对黄玉萍、魏乐生非法开庭,非法判刑三年(法院负责人叫赵贵杰,检察院负责人叫朱梅)。九月十四日,判决书送达黄玉萍本人。魏乐生的家人已为其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