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玲,冯大勇之妻,新泰市公安局车管所主任13853812579)
二零零九年十月二十六日下午四点,在新泰市开发区派出所警察张晓伟、田黑子等带领下,十几个协警手持木棍强行闯入王娟家中,不出示任何证明非法进行搜查,将其与丈夫、女儿(两人未修炼法轮功)戴上手铐绑架到开发区派出所。其女儿当晚十点多钟被放回家。王娟被新泰市公安局国保大队冯大勇、陈峰、李姓指导员审讯到晚上十点半,在派出所关押一夜,不让上厕所,还吹冷风。十月二十七日早八点又被带到市公安局国保 大队审讯一天,进行强制思想转化,逼迫其放弃修炼法轮功、出卖与她联系的法轮功同修。遭到王娟拒绝后,又将其关押在新泰市看守所一个月。
新泰市法轮功学员董志花和朱凤玲於二零二二年十二月六日下午在新泰市龙廷镇演马庄发放真相资料,被演马被龙廷镇派出所警察绑架。当晚她们被“取保候审”釋放回家。
二零二三年三月二十四日,新泰市公安局国保警察陈峰打电话叫董志花的大儿子到国保大队,要求他替母亲签字画押,以“利用×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非法移送新泰市检察院审查起诉,主办警察:陈峰、韩纪仲。
二零二三年三月二十五日,新泰市公安局国保警察陈峰等四个人闯到董志花家里将董志花带到新泰市公安局国保大队审讯,他们还在“起诉告知书”上谎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已向董志花宣读,其本人听后无异议”。
二零二三年八月十五日下午4点多,新泰市公安局国保警察陈峰和韩纪仲身着警服再次闯入朱凤玲家中。当时朱凤玲在地里干活,家中只有老母亲和两个儿子在家。
陈峰和韩纪仲闯入朱凤玲家中后笑嘻嘻地说:你们别害怕,咱们都是一家人。我们是来找你妈妈的,把你妈妈的电话号码给我们,我们打个电话就行。陈峰打电话(18562358467)给朱凤玲。
朱凤玲的小儿子说:你们有什么事?我妈妈在地里忙着干活,可能听不到。陈峰说:还是去年的旧事。朱凤玲没有接电话。他俩接着就在家中到处录像。朱凤玲的小儿子和老母亲要两人出示警察证。他们说:不需要证。朱凤玲的小儿子说:你们得让我心服口服!他们慌忙指着警服上的警号说:这就是证件,证也在这儿,号也在这儿。他们转移话题,说:我们是来找你妈妈的,不是来找你的,与你无关,不关你的事!朱凤玲的小儿子说:你们没有经过我同意就给我录像是侵犯我的肖像权。原来上八年级的他刚刚在课堂上学习了大量的法律知识,教导学生们如果利用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就与他们讲法律。他们想了想,就停止了录像。朱凤玲的小儿子说:我们有权监督你们,宗教信仰是我们的权利!我问问你们,哪一条法律规定不让学法轮功?他们两人说这是两回事,又反复强调说:与你无关,不关你的事!两人被朱凤玲的小儿子质问的无言以对,沉下脸说:你还小不抓你,如果你超过十八岁,就带着你!
最后陈峰无奈的说:等你妈妈回来给我回个电话,去派出所走一趟。两人低沉着脸,急匆匆出了大门走了。
二零二四年二月二十六日,新泰市政法委“610”主任张新德带领市公安局国保警察陈峰和韩纪仲,拦路抢劫朱凤玲,将她绑架到北师派出所非法讯问,后欲送进泰安市看守所,因朱凤玲体检不合格遂取保候审。二零二四年三月十四日,构陷朱凤玲的案子被移送到肥城市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