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二零零五年十一月四日,蒋光干在给人发资料讲真相时被黄忠小区派出所警察喻安源、莫冰绑架,搜身、抄家、审讯、照像、劫持到成都第一看守所关押,后金牛区检察院与金牛区分局公安相互勾结,共同编造假证据、罗列罪名、补充虚假材料构陷好人,在金牛区“六一零”的指挥控制下,由金牛区法院枉判他有期徒刑三年。办案警察喻安源、莫冰、梁小兵;诉讼人:秦宗龙;审判长:王燎等是执法犯法,有意编造假证,枉判陷害好人,都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二零一七年五月十一日上午,成都市黄忠街道办的主任(或副主任)和街道综治科的刘孝强、金沙公园东社区袁林秀、黄忠派出所的女警察莫冰(未穿警服)等六人到法轮功学员杨云霓所在单位找她谈话,并将杨云霓带回家,他们找来撬锁的人强行毁坏窗户护栏(因是一楼),翻入家里将门打开进入搜查、拍照。每个房间都被抄遍,抄走近二十本大法书籍、《明慧周刊》五十多本、笔记本电脑一台、塑料抽屉盒子(内装光碟、MP4、水晶笔、手套、硬币、墨镜、小磁带、耳机、驾照、日记本等)、播放器、小挎包等。抄完家之后,又将杨云霓带到黄忠派出所,把杨云霓锁在讯问室铁椅上,然后将大法书放在她面前的板子上与人一起拍照。一直坐到晚上八点才放她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