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一七年三月十四日,马凤艳与丈夫去山东帮儿子开饭店,在梅河口火车站,因身份证内的信息及所谓的安检,在包中看到法轮功书籍后,随即遭非法扣押。当日被转至地方,红梅镇派出所副所长巴威到马凤艳家非法抄家,抄走部分大法书籍,马凤艳遭非法行政拘留十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