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0年2月3日,郑建家去北京上访,被北京市公安局绑架。2月5日被驻京办事处送回九曲派出所转至临沂看守所非法关押三十天,3月6日被罚款一千元后取保候审,郑建家被马自红、张自强接回单位非法监禁近两个月,每天二十四小时由四人监控,限制人身自由。行长刘金玉当着十几人的面骂郑建家近八十岁的老母亲,并且找本单位有黑社会背景的人找我谈话、恐吓,嘴里不干不净,骂骂咧咧,逼迫放弃信仰放弃修炼。
2000年,省司法局胡某(区政法委书记胡怀志的弟弟)来河东区办“转化”班,灌输江泽民迫害法轮功的邪说,强制河东区法轮功学员“转化”,写所谓保证书,郑建家不服从进行抵制,回单位上班。河东区的副书记段大广和郑建家单位轩爱勇主任说:“你们抬也得把他抬来。”过了几天后他们通知郑建家单位联同区机关工委一副书记,郑建家单位派轩爱勇、陈淑坤、张自强逼迫郑建家去济南办“洗脑班”,那里面限制人身自由,歪曲人的心理,强行灌输荒谬的理论,严重违反、侵占做人的基本权利,还规定如不“转化”就劳教。近二十天后,由于郑建家堂兄出车祸,在强烈要求下才把郑建家放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