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806
编号:
E000099377
中文姓名:
庞晓洲
姓名拼音:
Pang Xiaozhou
性别: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名称:
大竹县检察院
工作单位地址:
近照:
家庭住址:
公诉人庞晓洲电话15881868910
迫害事实:
大竹县检察院。

二零一七年七月二十一日,大竹县法院非法庭审李成芳。律师按家人的要求做了辩护,整个庭审一个半小时,没有当庭宣判。据其家人说要一个多月后才有结果。其公诉人是庞晓洲,多次参与对迫害法轮功学员的非法起诉。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7/10/22/四川达州市李成芳被非法判刑三年-355788.html
四川达州市大竹县法轮功学员李成芳被大竹县法院非法庭审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7/7/28/二零一七年七月二十八日大陆综合消息(2)-351788.html#17727225024-23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