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一五年十一月,刘桂英在自己的住所被绑架,迄今已在成都市看守所被非法关押一年八个月。二零一六年八月二十二日,案子从金牛检察院移交到金牛法院,滞留十一个月,当局仍没有给任何说法,案子严重超出审理期限,刘桂英处于非法拘留状态。
律师多次到法院查询,发现本案并没有登入案件管理系统,在诉讼服务中心查不到该案,没有案号。二零一六年九月二十七日,律师设法找到承办人吴瑶,被告知案件向成都中级法院请示,再决定立案开庭事宜。律师当即口头提出这是违背刑事诉讼法的,被对方告知,这是特殊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