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二零一七年三月九日上午九点过黄琼坐上滴滴车去长药,路上和潘纬(协警)讲了一些事实,因为时间短,一时讲不清楚,就送他一个u盘,里面有音乐,美好的故事,希望能开启他的善念,躲过劫难。他当时愉快接受。黄琼下车后,发现他一直跟着,说来找朋友并还想要些资料。黄琼感觉他怪异,要转身离去,他就一把抢过黄琼的包,并拽住手,出示他的协警证。很快来了两辆警车,六七个警察,就一起把黄琼绑架到彭山路派出所。
派出所警察对黄琼恶语相骂,其中一人拳打脚踢。从早上十点到晚上八点,连水都没给黄琼喝一口。十点过,国保的罗兆平和杨娟来了。他们接过潘纬从黄琼手里抢去的包,抢走包里用于做生意的一万三千多元钱,还有银行卡和身份证及其他的生活用品。
杨娟公然对黄琼进行人身侮辱,她把戴的头花和项链强行抢走。罗兆平拿走包里的钥匙,他们就到黄琼家里去抄家了。
晚上八点过,黄琼回家看到家里的电脑,书籍,生活用品,财物被大量抢劫,家里一片狼藉,地上的塑料袋,钱包,杂物满地都是。一会儿一男一女开门进屋,告诉了保姆她是警察杨娟,电话号码。取走了他们遗忘在沙发上的包就离去了。
后来他们非法逼供黄琼,黄琼质问他们为什么没有搜查证,没有任何人在场的情况下非法抄家,罗兆平还公然答复:就是我罗兆平非法抄的家,能怎么样?
从三月九号至今,黄琼多次索要,他们拒不归还一万多元钱、身份证及家里抄去的所有大量财物。他们还以监视居住的理由,不准黄琼端午节回老家看望年迈的父母。
八月十七日起,黄琼女士先后向乐山市并市中区检察院、政法委、纪委、公安局、司法局、市公安局国保支队、市中区公安局国保大队、市中区公安局彭山路派出所等部门递交刑事控告书,要求追究有关人员违法责任,退还、赔偿抢劫的所有财物,并尊重公民信仰真、善、忍法轮大法、追求健康的基本人权,还法律公正,还人间正道。
黄琼女士要求依法追究潘纬涉嫌抢劫罪,绑架罪;依法追究乐山市公安局市中区分局国保大队罗兆平、杨娟涉嫌非法搜查罪、非法侵入住宅罪,侵占罪,徇私枉法罪的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