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
陈振林
性别:
去世时年龄:
62岁
遗照:
关键词:
案例编号: 4403(Case No. 4403)
案情简述:
山东威海市法轮功学员,在劳教所里遭受酷刑折磨,身心受到很大的损伤,被非法开除公职,没有经济来源,于二零一五年三月二十二日含冤离世。

二零零二年九月,陈振林被恶人举报,再次被警察刘杰指使一伙人非法抓捕,抄家,陈振林被非法关押在看守所迫害一个多月。在看守所,陈振林绝食抗议,警察用手铐把他的双手、双脚、铐在铁椅子上,唆使犯人摁住头和脖子,进行野蛮灌食。过程中,“省工作组”的人员以给陈振林恢复工作的谎言欺骗陈振林,让他放弃修炼,并扬言坚持修炼就劳教。就这样反复提审,最后“610”将陈振林非法劳教三年。在陈振林拒绝在劳教书上签字的情况下,强行把他送进了王村劳教所。

刚到劳教所,警察就找打手对陈振林进行二十四小时车轮战术,看管不让睡觉,同时灌输歪理邪说,逼迫写所谓“三书”。深夜把手铐锁紧,用毛巾堵着陈振林的嘴,然后用粘胶带封上,四个人对陈振林捏腿及两臂的肌肉筋,往死里整。人为窒息,等醒来后再继续折磨。不长时间,陈振林被迫害致不能走路,几个犹大又拽着他的腿在暗室里转圈,拳打脚踢。不让上厕所,不让喝水,罚站,罚坐,腚坐在七、八公分宽的小板凳上不准动弹,每天二十多个小时,屁股都坐破了,流着血水,强迫劳动,每天都要干上十八个小时以上。

从二零零二年九月的某一天至二零零五年六月一日,历时近一千天,陈振林熬过了生不如死的“劳教”期限。

陈振林在劳教所里遭受酷刑折磨,身心受到很大的损伤,身体虚弱,经常有不适感觉,吃不好睡不好,精神十分压抑。因被非法开除公职,没有经济来源,虚弱的身体得不到营养的补充和充分的休养,加上居委会受“上边”指示对炼功人的不断骚扰和监视,精神压力太大。在这样的多重压力下,为了生计,还得强撑着身体去找工作。可不长时间,被“610”知道了,就到工作单位威胁老板,老板只好违心地把他辞退了。陈振林只好干一些体力活或零工,很低的收入。就这样他身体状况急剧下降,经济条件又差,于二零一五年三月二十二日含冤离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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