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玉梅多次遭受到洮南市公安系统警察的迫害,利用不明真相的常人、家人对她下手,并且洮南市国保科大队长带队亲力亲为对她使用下三滥的手段利用常人,以想看大法真相光盘为名索要光盘,骗取田玉梅的信任,然后又以所谓的“抓现行、凑证据”,对田玉梅进行非法抓捕、绑架、关押迫害,致使她身体状况每况愈下。
田玉梅在二零一六年冬天摔倒,不能动,洮南市司法人员胁迫田玉梅的老伴在田玉梅不知情、不知内容的情况下,替她书写了一整张纸的不符合大法修炼的文字材料,并在田玉梅不能动的情况下,抓住她的手按上了手印交了上去。
在这不久,法院的办案人员在田玉梅家中客厅对其宣判,审判过程中审判官自问自答,说的和判决书上描述的田玉梅“认罪、悔罪态度较好”如出一辙。
因为田玉梅的身体状况,最后给她判刑一年、缓刑一年。二零一六年十二月十六日至二零一七年十二月十五日这一年缓刑当中,每个月都要必须上交一份思想汇报,内容无非就是“悔过自新”之类的,接受“党”的领导什么的,都是她老伴私下替她写的。
二零一七年十月二十八日,田玉梅突发心脏骤停,时间不到一分钟,就失去意识昏迷不醒了。当时两个女儿都在她身边守护着。叫来救护车送到医院抢救大约30分钟,因抢救无效而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