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一三年七月十一日早七点多钟,鸡西市恒山区公安分局国保警察徐孟飞、鸡西市公安局于某等十一个人闯入赵春艳家中,非法抄家,并将她绑架到鸡西市看守所,后被非法判刑五年。
二零一三年十一月,赵春艳被劫持到黑龙江省女子监狱九监区,是强行转化法轮功学员与迫害最严重的监区。刚到九监区,刑事犯杜晓霞就开始积极迫害赵春艳,逼迫她“严码”(一个姿势不准许动坐在小板凳上),第二天开始从早五点到晚十点逼迫赵春艳“严码”六十多天。
田艳茹、王宁等人受恶警的指使,为达到能转化而立功减刑的目的,残忍地迫害赵春艳,抓住她的双肩揪起来往下墩,把臀部全都墩烂了,血肉粘在短裤上,再逼她“严码”。
赵春艳经常遭到殴打、折磨、羞辱,二零一四年二月六日,被殴打的蒙头转向不知东南西北,二十天不让睡觉,在神志不清的状态下在所谓“四书”上签了字。二零一四年三月六日看到有纸和笔,赵春艳就写“严正声明”,声明在神志不清时在 “四书”上签的字全部作废,把声明给田艳茹。田艳茹不接,开始按着赵春艳打,之后又“严码”并八天不让睡觉。问她写声明的纸笔是哪里来的,就开始搜她的行李箱。
因为狱警不接声明,赵春艳就用衣服的纽扣写在墙上,这样所有人都能看到。警察气急败坏地骂,说把墙都弄脏了,就“严码”迫害赵春艳,一直折磨到她不能进食,已经很瘦了,吃什么就吐什么,只能吃馒头泡水。
赵春艳被迫害的吃什么都吐,身体严重缺营养,身体越来越差,后来送到医院检查发现肝囊肿,这时她是一口东西都吃不了了,精神恍惚没有时间概念。开始住院做了手术。
赵春艳被劫持到黑龙江女子监狱后,家属曾到监狱探望过她,狱警都以赵春艳不转化为由,不让接见。二零一六年十月末,监狱突然通知家人赵春艳病危,让家属速来。家人急忙赶到哈尔滨中心医院,见病床上的赵春艳骨瘦如柴,已不能行走、不能进食、呼吸困难、口齿不清、生命垂危!狱警利用亲情逼迫赵春艳的家人签字,交纳抢救费用,还让家人快点办理保外就医,可是黑龙江省司法局不给办理保外就医。
九监区队长王珊珊给赵春艳儿子发信息要钱,用微信打款多次,家人每次接见时都给她现金,还给过狱警朱学明。狱警对她家人说拿钱可以放人,给了二万六千元钱也没放人,还向她家人要陪护费(一天一宿260元),说如果不拿陪护费就让家人去陪护,家人要去护理时,她们又不答应了,出狱前还向家人索要手术费六万元(未得逞),赵春艳在监狱时卡里的五千元也被她们扣下一直没给。
二零一八年七月十六日出狱时,赵春艳已经被迫害得奄奄一息,不能行走,回家不到二周,赵春艳于七月二十八日凌晨含冤离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