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一四年四月二十二日早六点半,有人敲周传业家门,说楼下漏水要修水管,门一打开,蜂拥而入一群便衣。这些人不由分说开始抄家、并实施绑架,将老人学法修炼所用的法轮大法书籍及炼功用的器材等全部抢走,并将周传业老人绑架到大连市中山区昆明街派出所。这是大连国保大队安排的一个跨区绑架。在派出所,老人被提审、诱供。国保见问不出什么,又转变不了老人,当晚就将老人送大连姚家看守所非法关押。国保警察伙同大连中山区检察院编造冤案,起诉周传业老人,卷宗转到了中山法院。家属多次去中山法院询问开庭事宜,十月底家属被告知:中山法院机构调整,案子全部转到沙河口法院。后经核实,其它案件,中山法院照常受理。
二零一四年十月三十一日,大连沙河口区法院对周传业非法开庭,庭审中对周传业老人施行诱骗,说:“你这么大岁数了,在悔过书上签字就放人。”老人没有屈服,对起诉书据理对质,并高喊“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法官气急败坏匆匆收庭。同年十一月二十一日,法院对周传业非法宣判三年,于十二月十七日将周传业老人劫持到大连南关岭监管处学习班(即洗脑班)。一个月后,于二零一五年一月二十日送到沈阳东陵监狱继续关押迫害。
二零一六年九月二十二日,在遭受了近两年半监狱之苦后,周传业被释放回家,当时他已经骨瘦如柴,驼背、耳聋、不能多走路、不能坐平、头晕得厉害,最终于二零一八年四月二十八日离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