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零九年十月十五日,国保郭洪堂带领寿光国保警察绑架了宋俊芳并抄家,关押在寿光市看守所三十三天,逼迫她家人交了一万元现金才放人。期间戴手铐、坐铁椅子。郭洪堂用拳猛击她的头、胸,扇耳光,没头没脸的打。还用脚跺腰、肚子、腿等。一警察还把她太阳穴边上的头发拧成绺往上扽。其残忍无法用语言表述。宋俊芳被打坏内脏,精神高度紧张惊恐,身体消瘦无力,怕见人。
从看守所出来四十多天后,她脖根还很疼,头嗡嗡的响。还经常心疼、肚子疼,拉肚子,疼起来如揪心。她丈夫很老实,她怕丈夫害怕,被打的事一直没跟丈夫说。最后身体实在承受不了了,到寿光市医院花了四万多元动了大手术(手术刀口从心窝到肚脐又向斜下方小腹处拐了个弯),终因医治无效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