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一四年九月二日,通化市政法委和“610”开办西山洗脑班,指使各区警察绑架了三十多名法轮功学员及家属,张朝彬是其中之一。
在派出所,张朝彬被脱去外衣,手脚被铐在铁椅上十小时。在看守所关押九天后,张朝彬因身体状况被取保回家。
从此,六十多岁的张朝彬背井离乡,饱受有家不能回,颠沛流离的痛苦,身心受到了严重的伤害。
二零一九年六月三十日,张朝彬被绑架到柳河法院,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二日,在柳河法院非法开庭,冤判张朝彬三年缓五年。
此后,当地派出所警察要求他每天用手机向他们通报一次,还不断地骚扰、威逼他,使他身心受到严重的伤害,他被迫离开了自己的家,又租房住。
张朝彬一年后就双目失明了。他孤苦伶仃,生活特别艰难,就这样警察还去骚扰他。在经受多年中共迫害后,张朝彬身心受损。二零二三年四月中旬,他突发心脏病,含冤离开了人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