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被非法判刑七年 在监狱遭折磨
樊传秀,资兴市坪石乡东风组,一九九八年修炼法轮大法。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江泽民团伙疯狂迫害法轮功后,她去北京为法轮功鸣冤,被资兴市公检法人员非法判刑七年,在湖南女子监狱遭残忍折磨。
湖南女子监狱一直在迫害法轮功学员,一直在办洗脑班,不让法轮功学员睡觉,强迫学员看污蔑诽谤师父和大法的录像,搞体罚等,法轮功学员不转化就一直在洗脑班迫害。樊传秀于二零零三年三月三十一日被关入高度戒备监室所谓“学习”,逼迫她认罪。她说:“学法轮功的都是按真、善、忍做好人,没有罪。”她们就强迫她每天坐小板凳,屁股都坐烂了。
有一次,八个犯人围着樊传秀,把她师父的照片塞在她的屁股底下,脚底下,嘴里,并说:“这是国家的服刑机关,唯有服从。”她不屈服,后将她送进更严管监室去迫害,每天强迫她看诽谤师父、诽谤大法的光碟,强迫她抄写所谓的揭批法轮功的文章。她不配合,夹控就把李洪志师父的照片塞在她的身体的各个部位。恶犯们还强迫她站在厕所里,但是每天二十四小时不让她用厕所,从清早站到晚上十二点过后才能上床睡觉,还用桌子拦着她,屎尿只能拉在裤子里。她们怕臭,就用冷水把她从头淋到脚。她们还用师父的三张照片塞在她身下,她说:“这样做对你们不好。”她们不听,还是强迫她手举过头的站着。这样坚持了十二天,她站不稳、撑不住,整个人象散了架一样,象一个行将就木的八、九十岁的老太太。
持续的迫害
由于多次遭受肉体上,经济上,精神上的迫害,樊传秀从黑监狱出来后,当地中共司法人员,派出所人员多次上门骚扰,恐吓,不准她炼功,后来身体出现了病业的状态,全身疼痛,于二零二五年六月五日含冤离世,终年65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