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姜永芹,出生于一九六九年十月十九日,毕业于吉林大学机械系。她考入兰州大学攻读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在浙江理工大学任教。
就是这样一位好老师,三个孩子的母亲,却因为坚持真、善、忍信仰,在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江泽民发动对法轮功的迫害以来,屡遭中共邪党迫害,多次被中共“610”、国安、国保、警察、街道居委会人员多次骚扰、绑架、关押,两次被非法判刑,期间遭受了常人无法想象的非人折磨。以下是她多次遭受非法迫害的汇总:
被非法判刑三年,在浙江女子监狱遭受迫害
二零零九年九月二十六日,姜永芹在浙江理工大学任实验室中心教师。杭州下沙经济开发区国保大队、白杨派出所警察,以整理实验室为名,将她在学校绑架,非法抄走电脑、手机、笔记本电脑等物品。二零一零年二月,姜永芹被非法判刑三年,在浙江女子监狱遭受迫害。
二零一零年四月,姜永芹被转到浙江女子监狱七监区非法关押。在最初的三个月,她被单独关押在监区阅览室,身边两名服刑人员每日二十四小时随身监控,每天书面汇报她当天的一切情况,这个情况一直持续到她离开监狱的最后时刻。期间不允许她炼功,强迫她看污蔑法轮功的书籍、电视等,不许其他服刑人员与她交谈,强迫她放弃信仰法轮大法。在那样极度扭曲人性的环境中,她的精神几近崩溃。警察梁燕还给她家里写信,诱导家人给她施加压力放弃信仰,这不仅仅是对她个人的迫害,也给她的家人和家庭生活造成了极大的伤害。
三年非法关押期间,姜永芹被当作重点罪犯对待,被强迫穿囚服,铐手铐和脚镣,被奴役(逼迫进行无工资的强制劳动)。被抓后关看守所期间(二零零九年九月至二零一零年四月),在杭州市看守所系服装吊牌和贴芯片。二零一零年四月二十至二零一一年十二月期间,在浙江女子监狱被强迫参加包裹的加工劳动,后来主要是在制作电热毯的车间被强迫参加劳动。(注:杭州钱江牌电热毯都是在浙江女子监狱制作完成的)
屡遭骚扰、绑架关押等迫害 被迫回老家吉林
二零一二年三月,姜永芹由浙江省女子监狱回到家中。因工作单位相关领导不明真相,以姜永芹修炼法轮功为由,将其无理开除不再录用,使她丢掉了原本体面又稳定的工作,经济上变得拮据。此后,姜永芹被当地国保视为“重点” 监控对象。杭州市下沙开发区国保及610人员,借由各种大小会议、文体活动,胁迫她家所在辖区(白杨派出所、云水社区)基层社区警察和社区社工,对她进行电话和敲门骚扰。在姜永芹起诉江泽民对自身的迫害后,类似的骚扰更加严重。
二零一五年十一月,杭州下沙国保大队以及白杨派出所警察,再次绑架姜永芹,毫无理由的将人绑架到杭州市看守所非法关押。紧接着,警察又拿着姜永芹身上的钥匙到她家中非法抄家,抢走多本法轮功书籍,还抢走一台电脑等个人物品。被非法关押一个月后, 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九日姜永芹被释放回家。
二零一六年杭州召开G20峰会期间,姜永芹遭到警察上门骚扰。恰巧孩子放学回家,看到警察在家,小小年纪的孩子被吓的大哭。
二零一七年十月十号,姜永芹在家中,被下沙国保副队长潘尔坚敲开房门。潘尔坚以有事与其聊聊为由,诱骗姜永芹下楼。姜永芹随即被人强行绑架到埋伏好的车里带走,潘尔坚与姜永芹的丈夫说因“十九大”的原因,将她送到富阳洗脑班了,但具体地址不说。直至二零一七年十一月十三号才将她释放。
二零一八年三月,邪党在北京开会, 610系统竟然要求社区社工每天到姜永芹家按门铃,说要知道她本人是否在家里,后在姜永芹的抗议下才取消。后来,“上面”还要求社区警察和社工每个月要见到姜永芹一面,社区警察使用执法仪记录见面录像。期间,姜永芹的丈夫也遭到电话骚扰,家里未成年孩子被警察拿来当作要挟姜永芹的砝码。
二零一九年十月,长期遭到610系统骚扰的姜永芹,发现家里被24小时监控。有相熟的朋友告诉她,姜永芹家附近有各种车辆停着,车里有人员监视她家,大量不明人员在附近走来走去,警车经常来。她们家的走廊里有专门的人员蹲点,晚上也看到人影晃动。
长期遭受610人员的骚扰和迫害,使得姜永芹一家不得安居。后来,她为了生计卖掉房子,从杭州搬家到生活成本较低的吉林省吉林市。但搬家后,她的生活依旧没能安宁。二零二一年,姜永芹在吉林省吉林市昌邑区的住所,还遭到街道书记的“清零”骚扰。
在吉林遭恶警们酷刑、猥亵、性侵
二零二二年六月十二日早七点十三分。姜永芹在家中被吉林市龙潭分局新安派出所警察绑架。一群警察突然闯入家中,没有出示任何搜查证件,非法抄了姜永芹的家,绑架走家里的所有人。与此同时姜永芹的两个亲属家也被警察抄家并将家人一并绑架,被绑架的家人当天被放回。警察抄走家里的电脑两台,平板电脑一部,手机五部。本次绑架,公安部的610机构直接参与其中。姜永芹先被非法关押在吉林市龙潭区新安派出所,第二天被转关到吉林市龙潭区水部宾馆102房间,在此被警察二十四小时严密监控,两次被非法审讯,遭刑讯逼供。
二零二二年七月七日或八日,姜永芹被套上黑头套,又被从宾馆拉到了一个秘密地点,遭受了四位男性恶警的残忍迫害。其中两人来自吉林省公安厅“特训室”:一人被称为酷刑“专家”,一人是“专家”助理李某。另外两人是吉林市国保警察唐某、吕某。
他们最初往姜永芹的鼻孔里喷芥末油,塞点燃后的香烟呛熏她。之后,对她启用了“工具箱”施暴。他们还采取下流手段,对姜永芹实施猥亵摸胸、脱裤子性迫害。即便发现姜永芹来了月经,酷刑“专家”仍毫无人性,折磨近两个小时,给姜永芹身心造成巨大伤害。
二零二二年七月二十一日,姜永芹被非法关押到吉林市舒兰看守所,家属仍然不能接见。七月二十九日、八月二日,律师两次到吉林市舒兰看守所成功会见姜永芹。通过两次会⻅,姜永芹女士向会⻅律师讲述了她⾃⼰被吉林市公安局的两个男性国保恶警及所谓的吉林省公安厅的男“审讯专家”对她实施的极其邪恶的刑讯逼供和猥亵犯罪。
二零二二年八月十九日,家属姜永华(姜永芹的胞姐)与维权律师王宇、王全璋、隋牧青等律师,对姜永芹施酷刑的吉林省公安厅、吉林市公安局公职人员进行控告,分别到吉林市检察院、监察委、人大、政法委、妇联进行递交控告信,但是被多数部门拒收或推诿。妇联接受了律师的控告信,说是给上级反应。
二零二二年九月二十七日,姜永芹的大姐姜永华和王胜生、王宇、王全璋、隋牧青等律师,再次向吉林市检察院和龙潭区检察院提出控告,要求对姜永芹施加酷刑进行立案调查,并且要求解决阻止律师会见的问题,但是责任单位吉林市检察院以要开会开到晚上为由,继续拒绝律师要求。而吉林省检察院给回复的信息说已经把该案交由吉林市检察院处理,吉林市检察院竟然声称完全不知情。龙潭区检察院接见了律师,说给答复,但是一直没有答复。
再遭非法判刑五年 在迫害中离世
姜永芹被施加酷刑、猥亵的相关案件,非但无人受理。而后,姜永芹还被恶人罗织罪名、构陷上庭。期间,法院还阻挠律师会见、阅卷。姜永芹的家属依法维权,还受到非法监视与持续骚扰。
在被非法关押一年后,二零二三年六月十四日,吉林市昌邑区法院对姜永芹非法开庭,开庭没有通知家属,姜永芹的代理律师王胜生被司法部门阻止实行律师权益,不让律师出庭,也不让律师会见当事人。法院开庭时由法院给姜永芹指定了一位律师做辩护律师,庭审进行了20分钟就草草收场。
二零二四年一月二十四日,姜永芹被吉林市昌邑区法院非法判刑五年,被劫持到吉林省女子监狱继续非法关押迫害。
据家属称:二零二五年九月,监狱中的姜永芹遭到虐待,瘦骨嶙峋,大腿骨折,非常虚弱。监狱医院检查后,发现她已是肺癌晚期。但监狱没有及时通知家属,只让她在监狱医院救治。后来姜永芹极度虚弱,几乎奄奄一息,监狱才通知家属办理保外就医。
二零二五年十一月,保外就医、回到家中的姜永芹,一次发高烧,被家属送医院抢救,经抢救活了过来,但因为在此前、包括在狱中的身心摧残,以及病痛的折磨,她的身体每况愈下。这期间,还有吉林市有关部门不法人员定期去家中骚扰,令她无法安心休养。
二零二六年一月二十九日早间,姜永芹突然情况恶化,家属立刻拨打急救电话,但不幸的是,姜永芹在120救护车上离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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