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据悉,监狱曾向其女儿播放所谓“在医院抢救”的录像。然而在四月探视时,王秀莲的身体状况仍然良好,精神清醒,与死亡前的“病危”状态完全不符。
王秀莲,一九五九年九月二十五日出生,家住蛟河市新区B区。中共迫害法轮功后,她曾于二零一二年被秘密判刑三年半,在吉林省女子监狱遭受迫害;二零二五年十一月再次被枉判,仅入狱不足三个月便含冤离世。
遭绑架构陷,被迫流离失所
二零二三年十月二十七日上午九点左右,蛟河市河北街派出所警察闯入法轮功学员刘慧清家,绑架了王秀莲和刘慧清。随后,另一批警察闯入袁恩柱家,将袁恩柱、张淑琴夫妇绑架。警察未出示任何证件,分别非法抄了王秀莲和刘慧清的家。
当日中午,王秀莲被劫持到天岗派出所,下午又被带回河北街派出所。警察不断逼问她与刘慧清、袁恩柱的联系。天岗派出所一名绰号“大原儿”的警察用卷成棍状的纸抽打她的头部,逼她承认“发了五十多本真相资料”。
次日晚九点,因体检不合格,王秀莲与刘慧清被“取保候审”放回;袁恩柱、张淑琴则被劫持到看守所。
二零二四年七月二十九日、八月六日,袁恩柱、张淑琴分别被舒兰市法院非法判刑三年两个月,后被投入吉林省第二监狱和吉林省女子监狱迫害。
二零二四年十一月,王秀莲接到蛟河市公安局办案人潘全野电话,被要求到公安局“办手续”。她到场后被带到舒兰市检察院走所谓“取保候审程序”。王秀莲意识到这是进一步的司法构陷,几天后被迫离开蛟河市,开始流离失所。
被枉判入狱,不到三月迫害致死
二零二五年七月十日左右,流离失所半年多的王秀莲在广西被当地警察绑架,随后被蛟河市警察劫回,关押在吉林市看守所。
之后,她被当地公检法继续构陷。二零二五年十一月下旬获悉,她被非法判刑三年半,具体过程不详。
二零二六年二月十三日,王秀莲被劫入吉林省女子监狱八监区。短短不到三个月,她即被迫害致死。
据悉,狱警操控监室长李明珠(刑事犯)以“揭批不合格”为由,几乎天天训斥她,导致王秀莲心率长期维持在110~120之间,浑身发抖。李明珠却污蔑她“装病”,拒绝送医。
直到五月十日,王秀莲才被送往医院,并于当日离世。监狱因害怕承担责任,匆忙为她办理所谓“保外就医”手续。她究竟是在监狱内、送医途中,还是在医院死亡,外界无从得知。狱方声称“心脏病抢救无效”,并向其女儿展示了“抢救录像”。
王秀莲曾遭受的迫害
二零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三日晚,王秀莲与丁玉彬、李淑梅、李学花四名女法轮功学员在蛟河市白石山镇后柳村派发真相资料时,被白石山派出所警察绑架,并在蛟河市公安局国保大队遭刑讯逼供。十二月二十五日,她们被劫持到吉林市大兰旗小白山看守所。
在随后的九个月里,四人被强迫奴役,家属被禁止探视,只接到警察索要钱款的电话,钱被警察代收,家属始终见不到人。
蛟河市法院秘密非法判刑:李学花五年,李淑梅四年半,王秀莲、丁玉彬各三年半。
家属完全不知道何时何地开庭,也从未见到判决书。参与构陷的包括:蛟河市公安局刑侦大队贾立贵、白石山派出所所长郭步才、郭本金等;检察院人员李健军、杨成有、刘绍明等。
二零一二年九月中旬,四人被劫入吉林省(黑嘴子)女子监狱继续迫害。
结束冤狱不到半年,二零一五年六月十六日早五点左右,王秀莲又被河北街派出所片警姜佰胜等绑架到沙河子洗脑班,非法关押五天。二零二零年,她的退休金被扣发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