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零一年六月四日,山东省寿光市孙集镇马家庄王兰香(六十多岁)和十三位法轮功学员在家学法。上午十点左右,寿光公安局、孙集派出所出动二十多个警察破门而入,由公安局政保科科长毛德兴亲自指挥,一边往车上拖、一边暴打。
全部法轮功学员被绑架到孙集派出所院内,戴上手铐,暴晒一天,并逐个询问,如不配合的,就严刑拷打。王兰香、李银萍被山东省寿光市看守所(寿光监管大队)活活打死,其他四位法轮功学员被酷刑成重伤。
孙家集镇党委的房师平,寿光市公安局的吴官正和周连德是直接迫害法轮功的责任者,时任寿光市监管大队大队长宋健生;公安局政保科科长毛德兴是直接责任人。看守所王焕流、王培林、王春增等近二十个警察则是帮凶、刽子手。
李国俊是二零零一年六月八日“山东省寿光市惨案”的幸存者之一,也是王兰香、李银萍二位法轮功学员被寿光市看守所恶警活活打死的亲眼见证人。
为防再被抓捕,李国俊一直流离失所在外,投书明慧网写下了《山东潍坊寿光惨案的铁证》一文,详细记述了寿光镇党委政府官员迫害本镇法轮功学员的酷刑和强奸女法轮功学员的罪恶;记述了王兰香、李银萍被寿光看守所监管大队恶警打死的过程。
二零零二年四月十六日,李国俊在租住的房子里被潍坊恶警绑架,关押在潍坊看守所,同时被绑架的还有大法学员张发香,她们两人绝食抗议迫害十二天,潍坊看守所眼看要出人命了,就把李国俊送回寿光,李国俊被“六一零”劫持到寿光洗脑班继续关押迫害,于二零零二年六月五日被迫害致死。直接责任人:寿光市六一零办公室副主任李同忠、田庆春。
二零零二年六月初,寿光市寿光镇镇委书记崔建军到李国俊家说李国俊现在在寿光“610”洗脑班,跟她丈夫说拿二千元钱便可放人。李国俊的丈夫信以为真,借了二千元钱给了他等着放人。然而,让她丈夫和家人做梦也没有想到的是,六月九日,恶人通知家人说李国俊去世了!而且遗体已被送到寿光市稻田镇火化厂要强行火化!李国俊的丈夫要求看遗体,邪恶之徒不同意;后来在她娘家人的强烈要求下,邪恶之徒只好让看了一看,李国俊的遗体遍体鳞伤,嘴角还在流着血,脚心和身上都像被电棍电过,前身和后背有一些红点点,脚心发白。
六月十日上午,寿光市的邪恶之徒胁迫李国俊的家人匆匆送葬,当时后边跟着三、四辆警车,还不准亲人哭。
李国俊走了,扔下一个十二岁的儿子。这是潍坊市第二十八位被邪恶势力夺去生命的大法弟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