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零五年五月十九日上午,黄敏在租住的房间里被青羊区公安分局府南派出所、府南街道办事处综治办恶人绑架,一穿制服的恶人不允许她穿袜子、换衣服,野蛮的将她的头蒙上,戴上手铐,拖着就走。在新津610洗脑班,黄敏被五、六个邪恶之徒摁在地上灌食,牙齿被撬掉一颗;食道被插出血,黄敏拔掉管子,他们又插,还邪恶的说:“拔嘛,拔了又给你插,反正痛的是你,只要你不怕痛。”
二零零七年三月四日下午五点左右,黄敏正走在草堂北路附近的街上,再次遭到成都市国安与青羊区公安分局恶警绑架,非法关押在成都看守所。
二零零七年六月上旬,青羊区法院才电话通知家属,说抓了黄敏,关在青羊区新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该医院是成都看守所的指定医院,是专门迫害法轮功学员的监狱医院),医院下了病危通知。家属要求看望黄敏,恶警拿出“逮捕通知书”逼家属签字,否则不准看望。黄敏的二妹被逼签字。
在登记了家属身份证,并扣下家属的钱包等一切随身物品后,恶警还拿出数码摄像机强行对看望全程摄像,否则就不准家属看望。
黄敏被非法关押在一个房门紧闭(恶警不准开门),面积只有十几个平方的房间里,靠近房顶处有一条很窄的窗户,窗外还有紧密的金属栏杆。夏天房间里极闷。房间里放了三张单人床,两边是非法监视黄敏的女囚。
黄敏双手双脚被几十斤重的铁镣锁在中间床上,指甲二十至三十毫米长,裤子被脱下扔掉(从被绑架之时起,就没让黄敏洗过头发、洗过澡、剪过指甲、刷过牙)。因为太脏,下半身用被单盖着,被单很臭,污迹斑斑。房间外还有电子监控和七、八个看守人员。
家属对黄敏说,不值得在毫无人性、残害生命者面前绝食,它根本就不在乎人命关天。黄敏认识到要更加坚强的活下去,于是不再绝食。家属要求看守警察电话告知黄敏的身体情况,警察答应了却从未与家属联系过。家属临走时,恶警企图逼家属在写着绝食致死的“死因书”上签字没有得逞。
六月中旬,青羊区法院电话通知家属,说被关在医院的黄敏被判劳改六年。
六月下旬,家属到青羊区法院要求看望黄敏,之后见到黄敏进食情况良好,体重有约一百斤。八月十五日,家属被电话告知黄敏于当日早晨七点三十分死亡。
黄敏的遗体只有五十斤左右,表情极度痛苦,双眼微睁,头偏到右侧,嘴张得很大,上齿完全暴露在外,下齿靠近嘴唇中部少了一颗牙齿,整个口腔、牙齿和嘴角都是不明黄色物质一直蔓延到面部,并且散发很浓的药味。手指完全扭曲,紧紧地扣抓着,双手小臂上有几处像指印的瘀痕。
家属要给黄敏拍遗照时,四个在场的司法系统恶党人员立即用手推开家属,挡着家属不让拍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