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九九年七月迫害发生前不久杨光喜得大法,身心康健,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开始疯狂迫害法轮大法。面对铺天盖地的诽谤与迫害,成千上万的大法弟子开始进京上访。杨光修炼不久,那时美国外资老板正要在烟台投资创建一个新的塑料制品企业,聘杨光为负责人。
二零零零年春天,杨光回到长春。二零零零年十一月,杨光在白山市被中共警察绑架、遭酷刑逼供,劫持回长春,受到长春市公安局一处梁处长及其手下梁春利(音)、李兴涛等十几个恶警轮番刑讯逼供,包括:电棍长时间电击、老虎凳、铁棍打、双手反捆上吊后边荡边毒打、连续审讯30~40小时不许睡觉、塑料袋套头、强行灌酒。恶警们为了邀功请赏,制作“大案要案”,硬逼杨光承认是受“北京指使”、“美国遥控”,是“长春市法轮功组织的头儿”。长春市公安局一处把酷刑编造的杨光受美国遥控的“犯罪事实”呈报公安部,上报罗干,因此市局一处受到罗干批示和公安部发“集体一等功”奖赏。
经过了一年多的反覆胡编伪造,杨光等十三名大法弟子的所谓案件的卷宗已多达四十多本。但迫害者们是心虚的,迟迟不开庭,杨光等大法弟子一直被羁押在看守所里。
二零零二年三月五日,长春大法弟子成功插播长春有线电视网,向人们播放讲法轮大法真相的影片。三月六日,中共对杨光等大法弟子非法开庭,地方上的官员出于害怕上层追究其迫害不力的责任,不顾良知,给这十三名大法弟子判以重刑。南关区法院非法审判时,众人目睹杨光被人搀扶行走的情景。当时杨光右腿被打折,根本不能活动,后股骨头坏死。杨光被非法判十五年重刑,关押在吉林省第二监狱(吉林监狱),当时是被恶警们抬进吉林监狱的。
二零零二年五月二十八日,入狱时杨光已经瘫痪,生活不能自理,杨光被关押在吉林监狱老残监区的“裸体区”,下身常年被禁止穿裤子,赤身裸体。由于下身瘫痪,为了大小便方便,犯人给他“特制”了一个类似残疾人用的轮椅一样的简易的小车。
吉林省“六一零”,恶毒的胁迫妻子张静媛与杨光离婚。虽已离婚,张静媛后来也常来探视杨光。当时的吉林监狱教育科科长谭富华,带领一班人马拿着摄像机,来到杨光母亲家,诱骗年近九十的杨母和其他家人,给他们录像,让家人在镜头前劝杨光“转化”。
二零零四年十二月,杨光身体状况恶化,家人要求保外就医,吉林监狱不放人,将他转到长春铁北监狱继续迫害。在长春铁北监狱中心医院后面的简易房里,杨光没有得到所谓的治疗,他骨瘦如柴,全身已近瘫痪。不法人员还强迫家属每月交纳1100多元的高昂“床费”,这对于没有任何经济来源的家庭来说,无疑是雪上加霜。
二零零五年六月,杨光被转回吉林监狱,不法人员一直将他视为重点迫害的目标,在他身体状况极度恶化的情况下,继续加重迫害他。八月八日左右,吉林监狱在杨光被迫害成奄奄一息的情况下,把他送到吉林监狱内部指定医院,不允许家人见面。
二零零六年,杨光已全身瘫痪,结核性胸膜炎、全身器官衰竭,随时都有生命危险。但吉林监狱仍不放人。
二零零八年八月,杨光再度生命垂危,骨瘦如柴的身体突然出现全身浮肿,不能进食,吉林监狱不但不放人,反而将杨光转到吉林铁路医院继续迫害,杨光于八月廿五日含冤离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