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九九九年九月宋冰因修炼法轮功被非法劳教一年,被非法关押于吉林省长春黑嘴子女子劳教所,并被加期六个月,于二零零一年四月份回到家中。劳教所长期的肉体和精神摧残折磨,加之超负荷的奴役劳动,使她的身体极度虚弱。
二零零三年十一月二十七日晚七时左右,舒兰市公安局又将宋冰和姐姐宋彦群绑架,進行更为严重的残酷迫害。捏造事实、伪造证据,将宋冰非法判刑14年,宋彦群非法判刑12年。
二零零四年五月二十五日,宋冰和宋彦群被劫持往长春铁北监狱。在体检时,发现宋冰患有肺结核,监狱拒绝接收。看守所把宋冰的情况报到法院,法院把材料退了回来。这时就应该立即放人,可舒兰市公安局副局长辛河就是不批。
二零零四年九月四日,宋冰开始严重脱水,呼吸困难,危在旦夕。他们不肯为宋冰承担昂贵的医药费,于是马上办了个监外执行手续,办理手续时,舒兰市公安局向宋冰的父母提出索要14万元,被宋冰父母拒绝。
回家后,宋冰在父母的精心照顾下,渐渐的能学法炼功了,身体逐渐好转。可是公安恶警却没有放过对她的迫害,长期在她家蹲坑,企图再次抓捕,宋冰几次被迫流离失所。
由于长期在压抑迫害中生活,精神压力极大,致使她的身体无法恢复正常,宋冰于二零零九年七月三十日半夜两点含冤离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