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丽莎,杨村铺煤矿人事科聘用干部。因小时患有关节痛,又因婚后孕葡萄胎,医院疑是癌症,四处寻医,治疗无效。一九九六年有缘得大法,经过一段时间修炼,身体出现了神奇,病没有了,皮肤白里透红。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后,黄丽莎想把自己得法后的体会告诉人们,证实大法是正法,便随同修一道赴京(2次)、省府(1次)上访,由于她坚持说真话,被单位开除党籍,不给安排工作。被峨眉山市公安局抓去拘留所2次,身份证被公安机关没收。
二零零零年六月,黄丽莎被不明不白地押送到四川资中楠木寺劳教。
二零零一年七月,黄丽莎被遣返回峨眉拘留所,八月被送回本单位。她坚持不写保证,单位对她实行了每天二十四小时监管。她回矿时,体型肌瘦、面无血色,全身长满了红色疹子和脓疮,脸部还留有被打过的伤痕。
她回矿后一直被监控,完全失去人身自由,但她坚持逢人就讲真相,单位就采取不让她与群众接触,派人到家里看守,不准离开家门一步。黄丽莎书面、口头三次向领导提出要自由、要工作的权利,并表明不安排工作就要外出打工谋生,领导不但不安排,反而施加压力,开会时向黄丽莎宣布:只要不宣传法轮功好、不准接触群众,不准讲真相,不准串门等,她在会上表示不能接受。主持会的头头强行散会,说:你先回去,我们研究再说。在逼迫之下,黄丽莎在开会的当晚离开了单位,流离失所。
二零零二年八月二十二日,黄丽莎和陈祥芝的女儿在成都一起讲真相时,遭人构陷,被成都东坡派出所恶警劫持到郫县看守所迫害。八月二十三日,黄丽莎开始绝食抗议非法关押,后被强行野蛮灌食、灌药、输液,因药物反应,致使她吐血、便血,九月上旬被送往青羊区医院,九月中旬以后,她基本上一直都处于昏迷状态。
二零零二年十月十七日早上七点多。黄丽莎去世。头天晚上她气管卡着痰(灌食所致),很难呼吸,手上还戴着手铐,脚上还戴着脚镣,旁边的三位同修也是如此。看守的恶警在黄丽莎就要不行了的时候,还动手打过她。给她输液的护士也经常打她。
黄丽莎死时,医护人员也未做任何抢救,几分钟后就送去火化了。事后看守所副大队长刘丽娟马上组织在押犯人做假证说“此人放了”。
黄丽莎被迫害致死,除了成都监狱的恶警是直接杀人凶手外,间接凶手责任人是,峨眉山市龙池杨村铺煤矿党委书记兼“610”组长周通达、纪委书记银兆卿、退管科党支书刘明楷、科长李志令(李志全)、峨眉“610”主任宋春等。